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涉摩电车辆交通事故,永宁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相关工作部署要求,自3月起,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摩电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,全方位、全时段、全覆盖严查涉摩电交通违法。

此次整治紧扣人、车、证、盔四大关键环节,聚焦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、低速三、四轮电动车(老年代步车)等重点车辆,对无牌无证、不按规定佩戴头盔、闯红灯、逆行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、违法载人、酒驾醉驾、非法改装、拼装摩电车辆九类重点违法行为,坚持发现一起、纠正一起、处罚一起,绝不姑息。

整治中,大队精准布控、靶向发力,将国省道、城市主干道、城乡接合部列为核心整治区域,严查无牌无证、违法载人等行为;在学校周边、商业中心、医院周边及大型居民住宅区等人流密集区域,重点整治不戴头盔、乱停乱放等乱象;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、交通秩序混乱路段强化管控,彻底消除安全隐患。同时,紧盯早晚高峰、学生上下学时段、重大节假日等重点时段,采取定点值守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,织密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。

针对不同管控对象,大队明确硬性要求:骑行人员需持证上路,未满16周岁严禁驾驶电动自行车,杜绝酒驾、疲劳驾驶;车辆需合规上牌,摩托车无牌、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一律禁行,超标电动自行车、非法改装车辆严查严处,低速三、四轮电动车严禁在城市道路和国省道通行;骑乘人员及乘坐人员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安全头盔,外卖、快递骑手作为重点群体从严监管,做到人要对、车要正、证要全、盔要戴。

严查违法的同时,大队同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引导,持续普及“我骑摩电车,安全我负责”“人持证、车上牌、戴头盔”“文明骑乘,共建平安永宁”三大安全理念,让摩电安全出行知识入脑入心。

为方便群众上牌及咨询,大队在辖区宁和街和迎宾大道路口(宁和广场西南角)设立固定上牌点,工作日9时-11时方便群众上牌咨询。
此次摩电车辆专项整治将常态化开展至12月底,永宁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将全警动员、全力以赴,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、整治与宣传相融合,切实提升摩电车辆登记上牌率、安全头盔佩戴率,压降涉摩电交通事故发生率。(永宁县公安局交管大队)